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工程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重点局负责建设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相关规定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对所属建筑工地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负总责。市重点局依法对工程进行发包,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市重点局将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信用管理。
第二章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劳动管理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规范本单位劳务用工管理。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实行农民工工资性工程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 施工单位依法与招用的每位农民工规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落实农民工日常劳动考勤,按月足额实名制直接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并做好考勤记录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
第七条 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第八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自查和考核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农民工用工和工资支付检查活动,书面记录自查结果、问题及处理情况,并填写《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自查表》(详见附件1)。
第十条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的复查,每季度组织开展农民工用工和工资支付复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填写《监理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复查表》(详见附件2)。
第十一条 市重点局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督查和专项检查。市重点局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填写《市重点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3),项目处加强监督,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纳入项目负责人年度考核;市重点局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填写《市重点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专项督查意见告知书》(详见附件4)。
第三章 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处违约金1万元并予以通报,告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同时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在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农民工工资发放上弄虚作假的,责令整改,处违约金2万元并予以通报,告知企业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五人以上群体性上访的,责令改正,对该施工单位处违约金5万元并予以通报,告知企业法定代表人,按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对该施工单位暂停支付工程款;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二个月的,对该施工单位予以通报,对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进行预警,告知企业法定代表人,按规定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三个月的,对该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在公示期内限制其参与市重点局建设的所有项目,并与相关主管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不按规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进行复查的,处违约金1万元并予以通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市重点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自查表
项目名称: 日期:
序号 | 自查主要内容 | 自查要点 | 自查 结果 | 存在问题整改 承诺及责任人 |
1 | 规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 检查每位农民工劳动用工合同 | ||
2 | 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 | 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记录、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记录 | ||
3 | 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制发放 | 检查每月工资发放表 | ||
4 | 落实农民工日常考勤,做好考勤记录 | 检查农民工日常考勤记录 | ||
5 | 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 检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 ||
6 | 落实国家、省、市及市重点局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施工合同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具体规定 | 根据每个项目的合同及相关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 |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名):
附件2
监理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复查表
项目名称: 日期:
序号 | 复查主要内容 | 复查要点 | 复查 结果 | 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及监理责任人 |
1 | 规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 检查每位农民工劳动用工合同 | ||
2 | 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 | 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记录、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记录 | ||
3 | 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制发放 | 检查每月工资发放表 | ||
4 | 落实农民工日常考勤,做好考勤记录 | 检查农民工日常考勤记录 | ||
5 | 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 检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 ||
6 | 落实国家、省、市及市重点局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施工合同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具体规定 | 根据每个项目的合同及相关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 |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签名):
附件3
市重点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专项检查表
项目名称: 日期:
序号 | 专项检查 主要内容 | 检查要点 | 存在问题 | 采取 措施 |
1 | 规范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 检查每位农民工劳动用工合同 | ||
2 | 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并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 | 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记录、通过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记录 | ||
3 | 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制发放 | 检查每月工资发放表 | ||
4 | 落实农民工日常考勤,做好考勤记录 | 检查农民工日常考勤记录 | ||
5 | 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 检查现场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 ||
6 | 落实国家、省、市及市重点局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施工合同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具体规定 | 根据每个项目的合同及相关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 | ||
7 | 施工单位履责情况 | 施工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 | ||
8 | 监理单位履责情况 | 监理单位复查及处理情况 |
项目负责人(签名): 处室负责人:
附件4
市重点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专项督查意见告知书
(项目参建单位):
你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专项督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请你单位在7日内完成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重点局。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检查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