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为什么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可以离职是错的?

发表日期:2023-03-17 15:27:39发表人:安大法援

「问题的提出」

为什么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离职是错的?

「法律解答」

方式和方法错了。

先来看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吗?这种想法特别危险。

在上一期的文章中,笔者予以提过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便可以解除,而且形式随意,笔者戏称之为「脚底抹油权」。

形式随意,意味着无需书面,口头通知也行,离职行为造成用人单位损失了,用人单位可能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需要三十天吗?完全不要。

提前三十日通知系劳动者转正后才需要做的,但是这么理解又得入坑。

倘若劳动者遇到比较人性化的用人单位没有问题,但遇到锱铢必较的,那就麻烦大了。

漏了什么?

书面。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能算「书面」?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较为宽泛,答案是可以。但是这样就够了吗?

不够。

微信聊天对象的人找对了吗?

实践中,保安队员找保安队长离职,然后怎么离职都离不掉。原因在于通常保安队长没有人事权限无法办理离职,劳动者离职通知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并没有收到。是不是很尴尬?

有人会建议,直接走呗,反正用人单位要举证主张损失很难,怕什么。

这种建议特别危险。理由在于社保关系不转移没有办法入职下家公司,即便入职了,倘若下家公司发现与上家公司劳动合同没有解除,一个月内问题不大,倘若超过,下家公司便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且不用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转正后正确的离职姿势:

  1. 书写离职通知书并复印;(是通知书,不是申请书。)

  2. 将原件寄出保留复印件;

  3. 通过邮局邮寄或快递的方式将原件寄到公司实际经营地址或住所地,封面备注内容;

  4. 保留邮寄或快递的凭证备查;

  5. 倘若邮件退回,勿拆;(意味着劳动者要写常住地址。通知家人不要私拆快递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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