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失业金,错了这步就无法领取!

发表日期:2024-02-26 10:11:53发表人:安大法援

失业金是在我们失业以后领取的。

一、经过了解,有不少的人认为,不论是自己提出离职,还是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只要自己失业了就可以领取。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一旦处理不对,也就没办法领取失业金!

先看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从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明确,领取失业金的前提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不能你自己主动意愿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这里说的非本人意愿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况∶

1、因为这些原因之一终止劳动合同∶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二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三是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这里也就提醒大家,如果确实不想在公司待,想趁机会离职休息一段时间,同时也要确保有一定的收入保障,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就是千万别搞错了自己跑去主动离职。

同时还要告诉大家的就是失业金领取金额不高。

二、失业金能领多久?

失业金的领取是要看公司给你买的社保有多久,具体领取时间如下∶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三、失业金每月可以领取多少钱

按照法律规定,失业金每月领取数额不能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践中,不少地区是按照最低工资的90%进行发放。(如果想知道你所在地的失业金标准,可以文章后留言)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四、失业金不可能是一直领取的,如果有下列情形,就会被停止领取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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