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签空白(劳动)合同前,后果你想好了吗?
「法律解答」
签了空白合同,无论是劳动争议还是其他民商事案件,胜诉率直接打骨折,不要以为可以例外,实践里这样的坑很多。
空白合同并不是一个字没有,而是缺失了合同关键要素的条款,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可以表现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工资报酬、工作岗位等,在民商事案件中可以表现为期限没有、价格没有、具体服务数量或内容没有。
掉进坑里的当事人表示这类合同就应该取消,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搞手写。法律就应该推定手写的无效。而现实情况是法律并没有规定,签字的一方又没有证据签订的系空白合同,不被法院支持就不足为奇了,最高院在多起案件中均这么认为。
本院认为,雷鸿鸣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合同相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包括《保证合同》中保证事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雷鸿鸣主张在一审时申请对《保证合同》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但该鉴定申请是由其妻子吴燕琼提出的,雷鸿鸣本人并未提出。吴燕琼不是本案当事人,一审法院不予处理并无不当。
参考案例:(2018)最高法民申3112号
可见,在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一定要灵魂拷问一下自己,这份工作真的那么重要吗?跟老板关系有那么熟吗?何种情形可以将自己的权利全部给了对方?
近日,笔者经手了一起案件,当事人则表示这年头工作不好找,自己压力大,迫于老板要求才签的,当时还跟老板怼了两句,就因为这一怼,老板各种对自己穿小鞋,落到现在要劳动仲裁。
笔者认为,既然想怼就要怼的彻底,想拿起法律武器就要拿得稳用的妥,否则就得认栽,事情无法既要又要,现在再想劳动仲裁,恐怕难度极大。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在当事人已签字认可的情况下,想要裁判者不予采信,很难,除非修改了劳动合同法。而且大多时候,签订空白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并不会去关心合同上写了什么,心态上就是认为卖身契,闭眼签就完事,谁知除了这些内容之外还有其他不利的条款。
那么实践中该如何应对用人单位的套路?答案都在案例中。
【基本案情】
陈某于2021年3月入职某广告公司从事广告张贴、安装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周上六休一和工资标准等。广告公司向陈某提供空白劳动合同,陈某拒绝签订。2021年12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广告公司支付2021年4月至11月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4842元,仲裁裁决予以支持。
【裁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签订未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基本内容的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双方因此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广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来源:2022年度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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