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遭遇裁员(离职)谈判,为何拿不到2N?
「法律解答」
第一,停留在纸面上的尴尬。
用人单位但凡提出劝退或优化之类的词语,劳动者下意识的会蹦出2N。
2N诚然属于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然而劳动者想要在协商谈判的过程中拿到2N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因为,同样是给2N,让劳动者去走司法程序花一年半载的时间拿到,性质和效果完全两样。可见,综合劳动者所花费的各项成本和精力,最后折算下来并没有2N。
第二,计算基数上的争议。
鉴于劳动争议每个地方有自己的裁判规则,经济补偿金计算的方式会有所不同,据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能会在这一方面形成纠纷和争议,最后不欢而散。
譬如在上海,加班工资不属于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而在北京则纳入。两者之间将就会形成巨大的差值。
第三,没有死磕到底的打算。
笔者代理和经办的案件中90%以上的劳动者并没有做好死磕的打算,大部分劳动者最后仍会选择被迫离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N来结束这场纷争。
原因在于死磕带来其他方面的影响是不可预估的,譬如职场上的非议与压迫、心理层面的打击与胁迫、家庭经济压力影响,从而导致心智发生了变化,影响起初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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