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用人单位破产了,劳动者还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吗?

发表日期:2025-02-28 17:25:13发表人:安大法援

「问题的提出」

用人单位破产了,劳动者还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吗?

「法律解答」

对普通劳动者而言,劳动报酬由于金额小,很少有人会选择通过执行程序去查找用人单位的财产线索。

因为该行为可能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譬如请律师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档案,了解股东是否实缴出资、出资到位情况,追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侵害公司的行为等转移用人单位财产的线索。

故而用人单位无可供执行财产时,通过推破产的方式,来由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去追查用人单位的财产线索,对劳动者而言无疑是成本最低的一种方式。因此,申请劳动仲裁仍有必要。

另外,倘若用人单位的破产已被法院受理,此时劳动者并不一定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俗的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仅涉及拖欠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的,可以不用申请。但是,如果属于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身份确认的劳动纠纷的,例如,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等,则不属于对职工债权的确认,仍应当遵守劳动仲裁前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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